现在市场上的“性保健品”种类繁多,让有需求的消费者无所适从。在日前随同市卫生监督所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中,记者发现相当一部分性保健品存在着假冒、夸大功能等欺骗消费者的现象。
执法人员在对各大药店、保健品经营单位的保健品进行检查中发现,几乎所有的性保健品都包装精美,名称极具诱惑力,如“战神”、“战胜伟哥”、“仙女脱衣”、“情不自禁”等,而产品包装标签上的批准文号也是五花八门,有“卫食字”、“卫特食字”、“食准字”、“卫健字”等。这些保健品所标示的成分功效同样夸大其词。如“潘金莲诱惑粉”的批准文号为沪卫食准字(2003)第028号,标有“女士专用超强催情”字样。产品说明中标示采用日本原料,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特制而成,并警示“严禁用于诱骗少女”。另一种名为“超能战神”的性保健品,标签上同时印有“蒙卫食准字2001第017号”、“卫食[2000]第0138号”和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”的带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图形,标明对阳痿、早泻、性冷淡有显著疗效,明显地在欺骗消费者。
据卫生执法人员介绍,《食品卫生法》明文规定,食品和保健品“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,该产品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,不得有虚假”。“潘金莲诱惑粉”和“超能战神”实质上是普通食品,标签上所标示的内容都是诱导欺骗消费者,产品文号也全部为虚假、盗用。
在连续一周的专项执法治理中,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监督检查性保健品专营店48家,药店保健品专柜30个;对4类16个品种的相关产品进行了严格清查,发现并依法没收问题产品300余件;对其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40家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罚款、责令整改、警告等卫生行政处罚;取缔无卫生许可擅自经营保健品“黑店“5家。